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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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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人才交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条件
1.本县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单位和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的公务员;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2.2015年及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具有5年(含)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2年及以上;(以上时间计算到2020年9月30日)
3.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参加报名的选调生,年度考核必须有一年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人数
辰溪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方式
考试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9月18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县委417室)。
3.所需材料:①《辰溪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免冠照片两张。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分别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资料提供不真实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考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列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形成有效竞争,资格审查合格后,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2:1。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是以公文写作为主;面试分值100分,通过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并进行公示。根据参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选调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参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
(三)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委人才办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可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1次。
(四)确定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考察意见和公示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五)办理调动。对拟调入的人选按相关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照人事调动有关要求,统一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745-5232122(县委组织部)
0745-5230123(县委县人才办)
监督电话:0745-5232160 (县纪委监委)
附件:《辰溪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辰溪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