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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长沙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市直机关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机关共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89名。具体职位和相关规定见附件《长沙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具体选调范围详见职位表(其中,选调范围限制为“湖南省”的职位,外省符合前述条件的湘籍人员不受限制,即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现在或曾在湖南的,提供本人或配偶户口迁移的证明后,可以报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具有选调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1月。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至11月2日17:00。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资料提交成功、缴费后不得修改报考职位。请报考人员登录长沙考试网(http://csks. rsj.changsha.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0月26日9︰00至11月3日12:00。各选调单位对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咨询选调单位,并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负责。
(二)缴费
通过网络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在11月4日16:30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3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该职位最低开考比例(具体见职位表)。报考人数低于最低开考比例的,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直至达到最低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计划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申请退费。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根据职位需要,分别使用不同类型(具体见职位表)的笔试试卷。笔试总分为100分,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是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4日后在长沙考试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业务水平测试
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选调单位根据需要,可在笔试后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业务水平测试由选调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在笔试当天下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七、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选调单位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长沙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成功后打印)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八、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选调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5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3︰1。
(二)面试
面试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在各选调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私自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出现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备案。
十、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十一、重要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选调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务员选调考试。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违法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选调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组织者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咨询电话
1、职位咨询:见职位表
2、政策咨询:
0731—88666045(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3、报名技术咨询:
0731—84442098(市考试指导中心)
附件:1. 长沙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