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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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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中,以下5名考生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条规定,拟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此公告公布之日起3日内(4月17日17:30前)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一部
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54号湖南人才市场5楼511室
邮编:410004
联系(传真)电话:0731-85063791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2021年4月13日
附件
序号 | 准考证号 | 科目 | 违纪描述 | 拟处理结果 | 处理部门 |
1 | 11995305609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
2 | 1199440593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
3 | 11994507430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
4 | 11995303011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
5 | 21994501121 | 申论 | 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 一般违纪,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 | 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