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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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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2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退役军人及大学生村务专干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考核合格的在任村(社区)“两委”成员、连续任职且在村(社区)服务满1届(3年),在军队服役满2年(含)以上的退役军人。目前在本县工作满2年的大学生村务专干、由大学生村官转聘的大学生村务专干。
(2)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本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除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先行报考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职期限、辞退、各类证书等)均应在2021年6月1日前取得。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报名事项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2张报名。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毕业学校审核盖章)。
2.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截止至2020年6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村(社区)两委成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和新晃县委组织部证明;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需提供新晃县委组织部证明;退役军人报名时,需提供新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3.报考限新晃户籍岗位的,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报考人员在2021年5月21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新晃县;二、报考人员的配偶在2021年5月21日前的户籍所在地为新晃县。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6.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至1:2比例开考或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准考证领取采用本人现场领取的方式进行。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6月 17日-6月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准考证领取地点:新晃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室。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见《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笔试总分100分,考公共基础知识加专业知识的岗位,笔试成绩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时间:2021年 6 月 19 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如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入围体检。
(三)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其中县融媒体中心职位县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六、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3〕2号)文件执行。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因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空缺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暂缓聘用等情形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2021年12月31日。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 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用人单位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聘用后,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在聘用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要求调动(同类乡镇之间调动不受限制)。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晃的考生须持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晃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返晃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7天健康监测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6221550。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十、相关事宜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m.xinhuang.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新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6222576
附件:
1.2021年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021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