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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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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城区学校今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
辰溪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农村幼儿教师),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只遴选1人。
三、遴选学科及人数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合计 |
县一中初中部 | 1 | 2 | 1 | 1 | 1 | 6 | ||
县二中初中部 | 2 | 2 | 1 | 1 | 6 | |||
县实验中学 | 1 | 1 | 1 | 1 | 4 | |||
县思源实验学校 (初中部) | 2 | 2 | 1 | 1 | 1 | 1 | 8 | |
县思源实验学校 (小学部) | 3 | 2 | 1 | 6 | ||||
熊首山小学 | 1 | 1 | 2 | |||||
合计 | 8 | 10 | 6 | 2 | 2 | 3 | 1 | 32 |
五、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很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特岗教师服务期限未满三年的;②2017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公开招聘教师和公费定向培养教师;③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④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⑤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⑥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初中教师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①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②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所报学科不作限制。
六、遴选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选岗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不定学校,只报到学段、学科,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2.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遴选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比例须达到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比例递减该学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学科遴选计划。
3.报名及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8月17日—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8月20日上班时间领取准考证。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1)2021年辰溪县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地点设县思源实验学校。
2.笔试内容及分值: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知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分值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占20%。
3.笔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辰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学科专业知识得分进行排名。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岗位设置计划人数比例为2:1。
2.面试时间地点:2021年8月27日上午8:00开始(考生7:30入场),地点设县思源实验学校。
3.面试形式:片段教学,时间8分钟,教具自备。
4.面试内容:初中学科面试内容为九年级现行教材;小学学科面试内容为五年级现行教材。
5.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去掉一个最 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评委当场评判,得分当场公布。
(五)成绩合成
1.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得分进行排名。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
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辰溪县政府网站上公示。采取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到拟考察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岗,按学科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选岗与调动
1.公示。拟调用人员确定后,由辰溪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辰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2.选岗。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于8月31日到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依据成绩高低,依次选岗。
3.调动。选岗完成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被调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否则将记入其诚信考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辰溪县教育系统所有的遴选招录考试。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在报名过程中,参加遴选教师提交的信息和档案材料与本方案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联络,如通讯方式不畅,后果自负。
(二)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四公开”:遴选岗位与名额公开;报名资格条件公开;遴选人员考试成绩公开;遴选结果公开。
(三)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遴选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遴选人员,取消考试和遴选资格;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务处分。
(四)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报考人员从报名时起均须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检测的相关要求,凡怀化市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必须检查“健康码”、“行程码”,“两码”均为绿色且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接种了新冠疫苗者,方可参加报名及后续考试等事项;红黄码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及考试相关环节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辰溪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遴选工作。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辰溪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辰溪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