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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
0745-2777503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5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法官进行庭前会议、法庭调查、庭前调解;
2、协助法官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审计;
3、协助法官调查取证或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审查、送达诉讼材料;
4、在法官指导下草拟、校对审理报告、法律文书;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
4、法律或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C类)及以上的不限专业并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本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16日
2、报名地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1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方式:0745-8626458
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通道县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非法律或法学类专业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同底版1寸免冠半身近照1张。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笔试
按照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要求组织考试,内容主要为测试应聘者裁判文书撰写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1:2的比例由院党组研究决定再做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增加吸毒史毛发检测项目。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如有考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根据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合格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五、聘用办法及待遇
1、聘用办法:聘用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招聘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及单位需要是否续签。
2、工资及待遇:工资标准确定为3000元/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2500元),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聘用制法官助理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及生活待遇(含伙食补贴、工会等),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相关请休假制度。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期间,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确认身体健康并提交健康码、行程码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和参加考试。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