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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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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23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我县负责以下三类教师资格的认定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溆浦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溆浦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的时间:
上半年申报时间为6月1日08:00至6月21日17:00;
下半年申报时间为10月9日08:00至10月20日17:00。
(2)网上申报网址: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准确选定认定机构: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怀化市溆浦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怀化市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实际居住的可向我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材料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我县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6日08:00到6月30日17:00
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3日08:00至10月27日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溆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卢峰镇城南内环路,碧桂园小区大门对面。可乘坐8路、5路到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可)。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上传时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并符合毕业条件的证明。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认定人员到溆浦县人民医院体检(医院周一至周六上午上班,星期天休息,“五一”及“十一”休息),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公示审批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全面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和核查申请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后做出是否认定结论,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义后报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审批。申请人应关注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4.证书发放
经领导小组审批后,对认定通过人员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请认定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来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责任自负。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时间。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0745-3329176,认定公告查询网址:www.xp.gov.cn(溆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附件: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溆浦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