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考生提供优质培训服务
栏目分类
事业单位考试
0745-2777503
根据工作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向社会招聘聘用制综合文秘人员1名,聘用制书记员4名,性别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大局观念,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纪律处分的人员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本人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职业(含见习律师、律师顾问)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起至4月7日止。
2. 报名地点:辰溪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陈成、李弋,联系电话:0745-5223177。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人员需交材料:网上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招聘公告后所附的《辰溪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于2023年4月7日17:00前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册、毕业证、个人简历扫描件(电子档命名为“聘用制书记员+姓名”) 发送至1462796795@qq.com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人员需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对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辰溪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也可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填好后在现场报名时一同递交)。需在现场填写报名表的应交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1张。
4.资格审查:由辰溪县人民法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料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本人负责。
三、招聘程序
1.笔试和技能考试
(1)综合文秘岗位采取笔试形式考试,主要考查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采取笔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采取上机操作形式,分为看打考试和听打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和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技能考试开始时,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经核验后方可在考务人员引导下参加技能考试。
(3)技能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务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本人的成绩进行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成绩无效。
2. 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提前15分钟到候考场查验身份信息、听取考试规则及抽签等。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 成绩核算
(1)综合文秘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30%+技能考试×40%+面试成绩×30%。
(3)笔试和技能考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 体检、考察、录用
(1)体检。根据报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2)考察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方式进行,考生应提交相关资料原件配合考察,考察合格后,报本院党组研究确定拟招录人员。
四、工资待遇及相关事项
1.试用期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 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取消聘用。
2.录用人员薪酬比照全省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住宿需自理,日常工作餐、差旅费、年底绩效奖金及其他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采取劳务派遣形式,正式聘用后与怀化市湘怀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请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关键信息有隐瞒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应聘资格。报名期间,应聘者应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相关信息,因错过相关通知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同时不指定辅导用书。
3.报名时所交材料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详情可致电0745—5223177(政治部)咨询。
特此公告
辰溪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