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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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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财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财务管理或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性别不限,年龄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4年1月31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熟悉财务工作,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岗位职责:协助财务室做好日常相关财务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1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10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面试
1.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的聘用制财务人员。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财务人员薪资标准约为5000元/月(含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咨询电话:0745-2733216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5日